無業漢涉騙財騙色囚11年 另有23事主涉中招有待起訴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8/12/14 19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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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。(資料圖片)

涉案被告無業,被捕後向警方訛稱事發時與事主X表白示愛,辯方結案陳詞時,形容被告與X兩情相悅,迅速發展及因財失義。案中部份涉款是與X一同賭波,並非如事主所指詐騙對方。被告亦堅決否認曾強姦事主,但承認向事主表白後曾與對方「攬攬錫錫」,但均點到即止,惟一切說法均不獲陪審團接納,最終被裁定罪成,狼當入獄。據悉,被告另涉以類同手法詐騙23名事主,有待本案完結後再作起訴。

被告高衛健(34歲),被捕後向警方直認「爛賭」,喜愛賭波賭馬。據悉,本案只處理其中一名事主,由於涉及強姦罪,故於高等法院處理。據了解,被告另涉詐騙23名事主,涉被騙逾百萬,已取得律政司法律意見,有待本案完結後再作起訴。據了解,有女事主被騙後,連其家人亦受騙,事主當中亦包牯括男教師。

至於被告就本案則沒有出庭自辯,據其代表律師結案陳詞提及,被告於2016年6月認識事主X,同年7月相約午膳,及至案發期間,兩人在君悅酒店傾談,被告自稱投資有道,可一同出錢投資,賺錢則對分,輸掉毋須X負責。

被告又稱從沒有主動要求X存錢到馬會投注戶口,涉案款項是兩人「夾份賭波」,被告強調沒有偷取事主款項。被告又否認事主將借貸得來的7萬元給他,反指被告將5萬元給了母親,另將5萬元用作賭波。事主X曾被迫以其名義替被告租賃玖瓏山,被告反指是X建議,並打算一同搬入單位居住。